不同的执行标准对衰变池的容积设计影响较大。
1)放射性污水停留10个半衰期的要求本质上是同位素原子数量上相对概念,也即衰变后的原子数量与衰变前的比值,与同位素本身的物理性质相关,而与其初始的活度(使用剂量)无关,与排水量无关,要求本身就是停留时间;
2)总β<10Bq/L限值要求是同位素放射性浓度概念,反映了同位素的使用剂量及排水量,且与其衰变形式相关,强调衰变后的放射性浓度,以初始放射性浓度为计算基础,经过设计停留时间后,达到排放的放射性浓度要求,适用于连续排放的推流衰变法计算;

3)单次排放活度<1ALImin强调了污水中同位素衰减后的活度值,反映了同位素的使用剂量,但与排水量无关,是绝对数值的概念,适用于间歇排放的贮存衰变法计算。根据实施的若干工程反馈信息,实际监测中各地多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执行,很显然,对于规模较大、药剂用量大的核医学科室排水,仅按10个半衰期设计衰变池是难以满足实际监测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