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变池容积设计需结合核素特性、排放量及法规要求,通过科学计算与差异化分槽设计确保放射性废水安全衰变至排放标准,具体步骤如下:
一、明确核素基础参数与排放特征
核素种类与半衰期
首先梳理科室使用的核素类型,如长半衰期核素(如 I-131,8 天)需贮存≥180 天,短半衰期核素(如 Tc-99m,6 小时)需贮存≥30 天,混合核素场景必须分槽设计(如设置独立长半衰期槽与短半衰期槽),避免不同核素衰变周期交叉干扰。
最大日排放量(Q)
统计核素单日最大使用量及废水产生量,考虑放射性药物制备、患者诊疗等环节的废水排放峰值,单位为 m³/d(立方米 / 天)。
二、基于半衰期的贮存周期(T)确定
单一核素场景:贮存周期取10 倍半衰期(如 I-131 半衰期 8 天,T=80 天;F-18 半衰期 110 分钟,T=18.3 小时),确保放射性活度降至初始值的 1/1000 以下。
混合核素场景:按最长半衰期核素确定贮存周期(如同时含 I-131 与 Tc-99m,取 T=180 天),或分槽处理(长半衰期槽 180 天,短半衰期槽 30 天),避免短半衰期核素过度占用池容。
三、容积计算公式与安全系数
采用公式
V≥Q×T×(1+k)
计算基础容积:
Q:最大日排放量(m³/d);
T:贮存周期(天),按 10 倍半衰期或法规要求(如 HJ 1188 规定长半衰期核素≥180 天);
k:安全系数(10%-20%),预留沉淀物堆积、设备检修等占用的容积空间。
示例:某科室日排放含 I-131 废水 5m³,按 T=180 天、k=15% 计算,容积需≥5×180×1.15=1035m³。
四、分槽设计与流场优化对容积的影响
并联分隔槽体
混合核素场景需设置 2 组以上独立槽体(如 2 个 500m³ 短半衰期槽 + 1 个 1000m³ 长半衰期槽),单槽容积按对应核素的 Q×T×k 计算,总容积为各槽体之和。
流道结构占用空间
推流式衰变池的导流墙(高度≥池深 2/3)、槽式池体的折流板等结构会占用 5%-10% 池容,设计时需将流道体积计入总容积;污泥斗需预留 10%-15% 容积用于沉淀物存储,避免影响有效衰变空间。
五、合规性与工程实践修正
排放标准约束
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每月排放总活度≤10 倍职业照射年摄入量限值(ALImin),若计算容积导致月排放量超标,需增大池容或延长贮存周期。
地基与防渗层厚度
大型混凝土池体(厚度≥20cm)的结构自重会限制地下空间深度,需结合地基承载力(≥200kPa)调整池体长宽高比例,避免因过度追求容积导致基础沉降风险。